大學生打工的人都有不同的因素
1.父母有固定給生活費,但是因為個人慾望想買新機車或服飾或iphone等非必需品而去打工,打工的錢純粹拿來玩樂
2.體驗賺錢的辛苦
3.生活費還算夠用但得口袋打好幾個結,過著小氣的生活,所以打工讓自己過得好一點
4.學費貸款後,還是不夠用,口袋完全是空的打結也沒有用,為了生活費而打工
第4種人是少數,但是過得辛苦的人絕對是有,我認為王建煊所指的不是這類的人,但媒體總是斷章取義,然後去挑極端的例子,都挑第4種人來做例子,大部分打工的人應該都是屬於第3種,不想在物質生活上輸給同儕,所以去打工.我認為王建煊是在提醒那些還不至於過不下去的學生寧可縮衣節食,生活過得樸素一點,也不要去打工
雖然我以前也有打工過,但回想起來確實是把黃金時間拿去賣給商人,大學生打工時薪低,而且素質又好,也沒有資遣或退休費問題,原本的屬於這種勞動偕層的人被大學生取代,他們得去找更差的工作條件或失業,打工是屬於非典型就業,破壞了勞動的市場機制.
如果市場上打工的人供應短少,商人自然會把屬於這勞動偕層的人找來工作,如果底層勞動偕層的人勞動報酬提升,上層較專業的勞動報酬也會跟著提升,大部分有打工經驗的學生畢業後都不會回去從事以前打工的工作,因為在勞動市場他們有遠高於以前打工場所的價值
大學生打工不僅讓自己把黃金時間賤賣,也破壞了勞動市場價格.
讀書一個小時跟打工一個小時那個創造的價值比較高?
每個人的體力都是有限的,在相同體力的狀況下,當你打工一個小時賺到95元的同時你也付出了一個小時可以讀書所獲得的機會成本,想想看是不是划得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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